项目主要从事实木家具、板式家具、沙发的加工生产。项目使用胶水为水性胶水,拼板、贴皮、封边等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并对其进行收集,再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并经排气筒高空排放,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《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,DB44/814-2010》第二时段限值的要求。因此,项目基本满足该条要求。项目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废水处理公司回收处理,不外排。项目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。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,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6-2001)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,然后引至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B标准后排放。不属于对水体污染的建设项目,因此项目基本符合该文件的要求。